科創板推進在提速,不少券商投行卻未跟上步伐,而背后暗流涌動的排名爭奪戰,更是顯現出行業亟需去除浮躁,以及真正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的緊迫性。
日前,科創板出現首例保薦人違規被罰。
對于中金公司的兩名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違規改動交控科技招股說明書、審核問詢函等注冊申請相關文件,證監會與上交所近日雙雙開出罰單:證監會對萬久清、莫鵬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上交所對兩人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對中金公司另行采取了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
事情發生后,兩名涉事保代職業生涯出現污點,中金公司聲譽也受到影響。科創板推進在提速,不少券商投行卻未跟上步伐,制度認識、內部流程優化等方面依然存在距離,而背后暗流涌動的排名爭奪戰,更是顯現出行業亟需去除浮躁,以及真正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的緊迫性。
保代違規被雙罰
5月21日,證監會公告稱,上交所在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中發現,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上市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違規改動招股說明書、審核問詢函等注冊申請相關文件。
兩名保代擅自進行多處修改,包括招股說明書中有關經營數據、業務與技術、管理層分析等信息披露數據和內容,并由此同步多處修改了上交所問詢問題中引述的招股說明書相關內容。
上述修改,未按上交所要求采用楷體加粗格式標明并向上交所報告,也未按照保薦業務執業規范和中金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報送公司內核部門審核把關。違規行為發生后,中金公司及其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能認識到行為的錯誤,并按照要求予以改正。
按照《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上交所對兩名保薦代表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在此基礎上,證監會又對兩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上交所在紀律處分通報中提到,上述違規行為發生,也說明中金公司作為保薦機構,在保薦代表人業務管理、保薦業務內部質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就此,上交所已對中金公司另行采取了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督促其在科創板相關發行上市申請項目中,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和保薦代表人監督管理。
待處罰決定公示后,中金公司方面稱,就監管部門對于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的紀律處分和行政監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視,要求員工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相關規定和監管要求,并將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和保薦代表人的管控和培訓,提升保薦代表人執業水平、確保保薦工作質量。
北京某券商分析師祝新(化名)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科創板對中介機構要求十分嚴格,及時將保代處罰公示,也是IPO公開透明的體現。所有的問題,均需按規范要求,予以充分披露。”
認識仍停留過去
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規定,當發行主體出現制作、出具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不符合要求,或者擅自改動招股說明書等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上交所可視情節嚴重,采取監管措施。
這些監管措施具體包括:書面警示、監管談話、要求限期改正等監管措施,或者給予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三個月至一年內不接受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六個月至一年內不接受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等紀律處分。
如此看來,中金公司兩名保薦代表人被采取的監管措施相對較輕,且交控科技的申報進展尚未受到影響。
中國市場學會金融學術委員、東北證券研究總監付立春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分析:“當下科創板建設存在的較大問題之一,便是中介機構對科創板和注冊制的認識嚴重不足。從上交所歷次回復來看,部分承銷及保薦機構對科創板制度體系應有的認識缺失,專業能力及層次不足,仍停留在A股審核制下類似通道業務的執業方式,此類思想及理念亟需轉變。”
“包括中金公司在內的不少投行機構,可能對于科創板保薦執業工作的重視,當前還未完全到位,乃至公司投行業務團隊、質控、整個流程專業化升級,距離科創板的要求,均存在一定距離。”付立春稱。
聲譽受損得不償失
作為“投行貴族”、“行業標桿”,處罰首單落在中金公司身上,著實讓市場大跌眼鏡。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中金公司來說,主要承擔的是聲譽上的風險,而且較大可能會對涉事保代進行內部追加處罰。對于保代個人來說,有財務損失,但更大的則是聲譽損失。總體來看,短期內有影響,長期影響也不大。”
付立春認為:“此事對其他保薦機構也是一種警示。雖說團隊負責人受到處罰,性質并不是非常嚴重,但作為科創板首單處罰來說,對其未來職業生涯還是會帶來較大影響。中金公司除聲譽受損外,對于保薦資格、證券公司分類評級等方面,亦會受到不利影響。”
科創板制度下,保薦機構如何盡快適應節奏?
“上市公司扎扎實實做好自己的主業之外,保薦機構也不能存有僥幸及闖關的心理,應高標準嚴要求,派出最精干和認真的團隊負責科創板項目,負責人提高重視程度,公司對科創板項目的流程優化、把控,應更加重視、更加到位。”付立春進一步表示。
祝新對本報記者分析稱:“保薦機構應提高對科創板系列制度的認識程度,認真研讀,加強學習,當好‘守門人’,壓實責任艙。當下科創板的制度設計核心,在于信息披露的精準、完備、完善性。通過多輪問詢的方式,監管層的邏輯是,一定要問出好公司,好壞交給市場來判斷。當下主要是去行政化,不由審核機構來決定,所以現在從報材料到最終上市發行人跟公司不需要接觸。監管下大決心之下,信披質量把關一定是非常嚴格的,中介機構切勿存有僥幸心理。”
保薦機構“暗戰”
截至5月24日,科創板申報獲受理的企業已達到111家。從保薦機構來看,共有34家券商申報項目。
其中,中信建投證券保薦15家企業,在數量上排在首位。其次是華泰聯合證券(9家)、中金公司(9家)、中信證券(9家)。中金公司在保薦企業數量上稍遜一籌,但9家保薦企業合計擬募資金額達到218.61億元。
實際上,自科創板大幕拉開以來,作為重要的中介機構,券商尤其是頭部券商在科創板企業申報數量排名上,產生了激烈的競爭。
“我們投行項目把關比較嚴格,許多質量、科技成色不太達標的企業,可能就不往上申報,在內部環節就被排除掉了,但這樣也帶來了總體申報數量上不去的情況。明面暗地,投行之間的排名競爭,總歸還是客觀存在的。”某大型券商投行負責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
同時,廣證恒生研究報告認為,科創板制度下,有港股保薦經驗的投行更具業務優勢。國內證券公司中,中信、中金、中信建投三家券商附屬機構的港股IPO數量較多,經驗豐富,有利于其更好地開展科創板業務。
祝新告訴記者:“業務優勢需要分情況來看,未來可能會產生優勢,主要是在于定價方面,考慮到目前國內之前有23倍市盈率做參考,所以不存在定價問題。”
王驥躍認為:“券商競爭總體結構已經形成,但各層級的競爭依然非常激烈,排名是暫時的競爭結果,不意味著可以持續。更多不僅是投行的競爭,而是整個券商總體的競爭。”
(責任編輯: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