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3日電 據葫蘆島銀行官網消息,葫蘆島銀行官網3日發布公告稱,葫蘆島銀行原行長王學伶因個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市委批準,黨委書記李玉林同志主持葫蘆島銀行全面工作,副行長李曉東代理行長職責。
葫蘆島銀行指出,該行及所屬各營業網點,是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的合法金融機構。目前,葫蘆島銀行經營正常穩定,資金充裕,完全能夠保證儲戶正常提款需求。
王學伶簡歷
王學伶,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
1984.07-1986.07 錦州市財會學校工業會計專業學習
1986.08-1989.11 建設銀行錦州市分行綜合計劃科科員
1989.12-1994.05 建設銀行葫蘆島市分行信貸科科長
1994.05-1996.07 建設銀行葫蘆島市分行新華分理處主任
1996.07-1997.05 建設銀行葫蘆島市南票區支行行長
1997.05-1999.07 建設銀行葫蘆島市連山支行行長
1999.07-2002.09 葫蘆島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副主任
2002.09-2005.04 葫蘆島市商業銀行副行長
2005.04-2007.07 葫蘆島市商業銀行行長
2007.07-2008.12 葫蘆島市委組織部借調
2008.12-2010.03 葫蘆島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0.03-2017.09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沈陽分行總經理
2017.09- 葫蘆島銀行行長
王學伶曾被取消任職資格3年
來源:銀保監會官網
銀保監會官網顯示,2007年8月1日,原遼寧銀監局對王學伶開出一張罰單。罰單顯示,王學伶對購買國債資金被挪用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和第四十八條,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取消王學伶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3年。
4人傳播葫蘆島銀行不實消息被行拘
來源:“葫蘆島公安”微信號
8月2日晚, 葫蘆島市公安局微信號“葫蘆島公安”發布警情通報,近日,有人在網上傳播有關葫蘆島銀行的不實消息,造謠惑眾,并在一定范圍內引起了部分群眾的恐慌。截至8月2日16時,公安機關已經依法對造謠者進行了處罰,現已依法行政拘留4人,教育訓誡13人。
警情通報還顯示,葫蘆島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網絡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不法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葫蘆島銀行曾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50萬
來源:銀保監會官網
銀保監會官網還顯示,2019年1月15日,葫蘆島銀行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規轉讓信貸資產、授信集中度超標。依據《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第一條、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信用風險管理的通知》;《集團客戶授信風險管理指引》第十二條。葫蘆島銀保監分局對葫蘆島銀行罰款50萬元。
葫蘆島銀行2019年凈利潤驟降近六成
來源:葫蘆島銀行2019年年報
葫蘆島銀行年報顯示,2019年,該行實現營業收入25.1億元,增幅達12.05%,凈利潤僅為2.72億元,同比驟降59.4%。
對于2019年盈利腰斬,葫蘆島銀行在年報中解釋稱:“由于本年度不良貸款攀升,致使貸款減值損失計提支出同比增加,導致利潤減少。”
官網資料顯示,葫蘆島銀行原名葫蘆島市商業銀行,成立于2001年9月,其前身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籌建于1995年,成立于1996年。2009年12月,經銀監會批準更名為葫蘆島銀行。(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田云緋)